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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诗歌版“七夕之夜”诗歌联谊活动【一期一题】填词活动四海情诗大赛圆满成功上传大附件特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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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词文学论坛制度汇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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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词文学论坛奠基人、功勋站长

Rank: 12Rank: 12Rank: 12

发表于 2007-8-8 04:40:06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诗词文学论坛版主职责 

1、多发、多回帖子。热情友好地对待他人帖子。杜绝“0”回帖现象。回帖要公证,点评要认真。

2、对外宣传本论坛,物色新写手,邀请新朋友,提升版块人气。

3、维持秩序,理智地解决版内争论和纠纷,正确引导,化解矛盾,坚决杜绝参与恶意围攻会员现象。

4、对于内容不妥、重复、广告性质、恶意灌水的帖子及时删掉;发错版的帖子及时转移;优秀帖子及时加为精华。

5、版主之间、版主与会员之间要多沟通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为论坛的发展出谋划策。

6、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版主帐号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

7、首席版主除具有上述职责外,还应在站长因故不能处理论坛事务的情况下,协助其他版主商议及处理其栏目内的事务。

8、版主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一段时期内(一周以上)不能上网,须在版主之家发帖请假。如在十天内没有请假并没有履行版主职责视为自动离职;连续3个月,在本主持内的栏目里每月平均发帖(包括主题帖子和回复帖子)少于三十篇者视为能力不够予以解职。

 

                                    中国诗词文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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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词文学论坛奠基人、功勋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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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04:43:12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诗词文学论坛休眠版主


1、休眠版主,是根据现在版主在生活中的具体情况而设立的,凡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能来论坛的版主,可以在版主之家请假,申明请假时间。我们将把他转入休眠版主,威望值不变,不在页面挂名。
2、凡请假转入休眠的版主,从最后一次登入本论坛计算, 超出请假的时间,作为自动辞职!
3、休眠版主能到任了,在版主之家申明,再改为在职版主,并在页面挂名。
3、不请假也不来论坛超过10天的,作为自动辞职。
4、休眠达3个月以上的,发贴100以上的转为贵宾。任版主达3个月之久的,并做出一定贡献的,转为离职版主,威望值5。
5、从2007年7月13日开始执行。
(各位朋友,在茫茫13亿的人海中,我们能相识,我们能在一起为了我们心中的理想和梦想,一起努力一起奋斗,是我的荣幸!但,也许您因为生活的需要,也许您因为工作的繁忙,暂时无法顾及论坛;抑或是子女的成长让作为家长的您而困惑,需要很长的时间来陪同和调教,我们会理解和尊重您的选择,耐心等待您的归来!我们会默默相守这份网上虚拟世界的一份真挚的感情,直到您的回归!)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9 7:11: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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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08:11:04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诗词文学论坛有关精华帖的要求

要求:一个月能有三四篇,四五篇的精品!
标准:有两个版主推荐,就可以加精!
步骤:
  1、第一个版主推精,标题飘蓝,并注明“议精”,以便引起注意。更主要的是,要评点一二,说明推精的理由。
  2、第二个版主推精,可以直接加精,并去除“议精”字样。同时要补充推精理由,以便全面学习。
  3、加精后固顶一周。
  4、一周后,请首版或值班版主转入本栏目的“精品屋”。

                                                                                           中国诗词文学论坛
                                                                                             2007年3月18日
[2009.5.25修订版]:

要求:一个版块每月能有三四篇,四五篇以上的精品!
标准:有两个版主推荐,就可以加精!
步骤:
  1、第一个版主推精,标题飘蓝(执行“加亮”操作,选蓝色),并注明“议精”(执行“提醒”操作,选“议精”),以便引起注意。更主要的是,要评点一二,说明推精的理由。
  2、第二个版主推精,可以直接加精(“议精”字即去掉)。同时要补充推精理由,以便全面学习。
  3、加精后固顶一周。
  4、一周后,请首版或值班版主转入本栏目的“精品屋”。
  5、精1为普通精品(佳作),精2为精品。目前不支持回贴加精,需加精可另发为主贴。优秀文章可用“提醒”进行操作,

                                                                           中国诗词文学论坛
                                                               2009年5月25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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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词文学论坛奠基人、功勋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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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09:19:40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诗词文学论坛

一、总则
  本论坛命名为“中国诗词文学论坛”,论坛系统维护、程序修改以及论坛的纪律维护由论坛管理组负责。中国诗词文学论坛是一个面向大众开放的综合性网络平台,论坛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丰富多彩的交流平台,丰富和活跃大家的业余生活。中国诗词文学论坛本着“尽力打造一个温馨的网上精神家园”的宗旨,为全球各地喜欢汉语言文学的朋友提供全新的活动基地!

二、宗旨
 继承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粹,以文会友,共建精神乐园。 

三、言论规则
  1.论坛会员享有言论自由权;会员不得在本论坛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歧视内容的言论,不得发表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不得发表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
2.会员发表帖子内容与中国诗词文学论坛官方立场无关!发贴者自己承担一切因文字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法律责任;
3.原作者和中国诗词文学论坛享有文章的相关权利。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时请自行征得原作者同意,并需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本论坛有权对文章加以引用,有权收入本站相关出版物,有权在必要时删除其文章,而无须事先通知作者!
4.严厉打击剽窃行为,一经发现,轻则删帖,重则封杀ID,剽窃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本论坛所设置\"八面来风\"是为各地诗社设置的活动基地,在遵守论坛总则的前提下各个诗社(版面)自主管理,所聘请的顾问皆自行联系.原则上会员发帖不允许一稿两投或者多投,但在论坛其他版面发过的帖子允许在风韵特区自己所在的诗社内再发一次____注意,所有帖子最多只允许发两次,即在论坛其他区域发一次,在特区自己所在的诗社发一次.超过两次一律删除,不再另行通知!

四、论坛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会员享有在论坛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遇特殊规定或本人受到处罚而被限制权限者除外)。
  2.论坛会员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版块版主。
  3.论坛会员有权发起对论坛管理人员的投诉。
  4.论坛会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5.论坛会员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五、论坛管理
  论坛管理由论坛管理组[ 站长(总坛主),副站长、管理员 (坛主) ]、论坛区总版主、论坛栏目首席版主、论坛各栏目版主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组成;论坛管理组负责论坛发展规划、审批栏目、设置管理人员权限、对外交流、发布论坛重要公告及协调论坛管理团队工作等论坛战略方面的事务,负责论坛功能增强等一些技术性方面工作;论坛区总版主协助管理员工作,负责本区块秩序及版主的管理;论坛栏目首席版主负责本栏目帖子的遴选、所负责论坛区块秩序及版主的管理;论坛版主负责管理所辖栏目,内容主要包括论坛公共秩序维护、精华文章遴选、组织论坛活动等工作。

六、处罚原则
1.会员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
2.不得在论坛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
3.任何非法商业活动;
4.任何剽窃他人作品的活动;
5.任何恶意删除本人主帖(或编辑成空白帖)的活动;
6.任何破坏论坛公共秩序的活动;
如有违反,论坛有权进行关闭权限,删除帐号或封IP地址等处罚,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删帖规则
以下情况的帖子,论坛有权予以删除: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9.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10.破坏论坛公共秩序的。
11.发表与栏目主题无关的帖子的。
12.违反相应栏目具体规定的。
13.发表包含影响网友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14.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非“原创”帖子却打上“原创”字样为标志的.
15.同一主帖,在不同版面重复发帖超过4个的,同一版面超过1个的;
16.恶意灌水(在同一版块中 30 分钟内回复超过 20 个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或在同一版块发布两个以上相同内容的帖子)的.
17.未经论坛许可,进行各种广告行为的。
18.带有粗口脏字眼等攻击性言辞的。
19.张贴垃圾信息、内容空洞无意义帖子的。

八、责任声明
  会员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会员因为违反论坛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的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论坛不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
  本规章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基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论坛保留修改本规则的权利。


中国诗词文学论坛
200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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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词文学论坛奠基人、功勋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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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09:27:26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主要做些什么工作?
1、每天来多久?
视个人情况而定(最好每天登陆1小时以上,以便处理版内公务)。
2、有事不能来怎么办?
7天不来需请假,30天失踪就应该撤职了(论坛可以设定自动消失权限的功能)。
3、斑竹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什么?
每帖必看(灌水区可放宽标准),一般的帖子都要回。
4、对政治帖,涉黄帖,漫骂帖,造谣帖怎么办?
删或屏蔽
5、对不符合板快主题的帖子怎么办?
转移至相关版块,不明请询问管理员。
6、对于持不同意见和见解的板砖帖辩论帖怎么办?
不得乱删,(视情况而定)文明的辩论帖是需要的。
7、对在非灌水版发无实质内容的灌水帖怎么办?
坚决删除或者屏蔽!
8、对无实质内容的灌水跟帖怎么办?
屏蔽(不影响大局可不做处理!)。
9、对版内广告? 删
10、删帖,转移帖要通知作者吗?
删主题必须通知,删跟帖可不通知:转移帖需通知转移到何版块以及为何转移的原因。
11、通知后遇网友无理纠缠怎么办?
建议不理或移交社区办公室或管理员处理。
12、斑竹搭档之间有矛盾怎么办?
先自觉沟通,解决不了通知分区斑竹,或上报管理员处理调整。
13、自觉无时间精力继续当斑竹怎么办?
主动辞职,任期够三个月可加入‘贵宾’头衔,享有贵宾权限,以表达论坛对功勋会员的尊重。
14、遇特殊或严重情况不能处理怎么办?
通知管理员。
15、被网友投诉怎么办?
看到投诉自己的帖子,应主动跟帖或到管理专版详细说明情况,有误会的消除误会,有错误的要说明改正措施。三天内不出现说明的算默认(特殊情况除外)。管理员要及时处理。
16、遇到故意翻老帖的怎么办(灌水性质)? 锁。
17、遇到恶意回贴的灌水咋办?
锁,并且通知管理员。(严重者封ID或者IP)
18、遇到直指真实生活事件、对网友有影响的怎么办?
立刻删或编辑掉真实名字,并发警告信息。严重者通知管理员封其ID
19、遇到恐吓,下流手段发帖纠缠怎么办?
立刻删除,严重者通知管理员封其ID。
20、可以把有管理权限的名字借给别人用吗?
除非特殊情况,否则发现一次先警告。造成严重影响的就地撤职。
注:封ID是指屏蔽其登陆名使其不能登陆本论坛。封IP是指屏蔽其经常使用的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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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8 09:57:20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诗词文学论坛版主格言:
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版主最后的收获将远远大于今天的付出。
2,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水文,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3,版主,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很多高手不想当版主的原因,只是想专心致志地做学问而已。
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现你的形象。
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8,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9,不要参与骂战(切记),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记住,你是版主,应该有主见,要懂得运用民主集中制。
11,版主与版主一定要沟通好,对一件事出现两个不同的处理结果,除了会引起版主、版副之间的尴尬外,更严重的是直接打击了版主的威信。
12,你想改革,很好!但千万别太急进,一定要先令网友充分了解你的意图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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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6 04:48:01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栏目顾问、贵宾、离职功勋版主的授予和职责

一、栏目顾问、贵宾、离职功勋版主的授予:
1) 版主离任后仍继续在网站积极活动的,发帖子在100以上的,将授予贵宾称号;
2) 历任版主在任期间有较大贡献者,要求离任的一般转为离职功勋版主,部分也将授予贵宾称号;
3) 栏目顾问、贵宾、离职功勋版主可以登录版主之家,与版主们交流,并且可以给网友加分;
4) 在网络界有影响的朋友也将被授予贵宾称号。
5) 在任版主,贡献显著的,水平和威望较高,影响较大的转聘为论坛的栏目顾问;
二、栏目顾问、贵宾、离职功勋版主的职责要求:
对栏目顾问、贵宾、离职功勋版主在发帖子上不做任何要求。但在三个月内不来论坛的栏目顾问、贵宾予以解聘;离职功勋版主在六个月内不来论坛的也予以解聘。论坛是一个交流的地方,栏目顾问、贵宾、离职功勋版主无疑是论坛具有影响,能够给予我们的工作予以指点的朋友,如果长期不来我们论坛,我们也就失去了聘请的意义。在这里,敬请大家予以理解并给以谅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6 12:39: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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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7 06:53:40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各级职务的任免时间

各位朋友,在茫茫13亿的人海中,我们能相识,我们能在一起为了我们心中的理想和梦想,一起努力一起奋斗,是我的荣幸!但,也许您因为生活的需要,也许您因为工作的繁忙,暂时无法顾及论坛;抑或是子女的成长让作为家长的您而困惑,需要很长的时间来陪同和调教,我们会理解和尊重您的选择,耐心等待您的归来!我们会默默相守这份网上虚拟世界的一份真挚的感情,直到您的回归!)
1、版主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一段时期内(一周以上)不能上网,须在版主之家发帖请假。如在十天内没有请假并没有履行版主职责视为自动离职;连续3个月,在本主持内的栏目里每月平均发帖(包括主题帖子和回复帖子)少于三十篇者视为能力不够予以解职。
2、对栏目顾问、贵宾、离职功勋版主在发帖子上不做任何要求。但在三个月内不来论坛的栏目顾问、贵宾予以解聘;离职功勋版主在六个月内不来论坛的也予以解聘。论坛是一个交流的地方,栏目顾问、贵宾、离职功勋版主无疑是论坛具有影响,能够给予我们的工作予以指点的朋友,如果长期不来我们论坛,我们也就失去了聘请的意义。在这里,敬请大家予以理解并给以谅解!
3、休眠达3个月以上的,发贴100以上的转为贵宾。任版主达3个月之久的,并做出一定贡献的,转为离职版主,威望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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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 02:36:22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做好一名版主(陈榕滇)

1、对诗友的作品都抱着学习的态度,新贴都及时跟顶,我坚信,世界并不缺乏美,而是缺乏发现美的眼睛,任何诗友发上来的作品,都有优点、亮点,版主就应该去寻找,去发现,这对诗友是一个莫大的鼓舞和激励!如果只看到诗友作品的缺点,那你就去当语文教师好了。

2、自己尽量多发作品,自己觉得好的差的都要发,哪怕你是高手高手高高手,也要让诗友们觉得“太阳也有黑点”,要不然,诗友们全当你的读者好了,

3、诗友们评你的帖,你一定要以感恩的心来对待,不论如何,人家评你的作品,就说明人家已经读过了,你写出来不就是要让人家读的吗?人家读了,你就要感谢人家呀!不论评价如何,他们评了,就是对你作品的重视,评帖必跟,(只要不是骂人)他们才乐意与你交流!千万不能以为自己是版主就了不起,高高在上,那样会伤诗友们的心!

4、多利用论坛的短信功能与诗友们交流。不一定要搞什么群什么圈,你们是圈子里的,我是圈外的,不是人为的把诗友们分等了吗?论坛已有诸多版块,就是交流的园地,有什么话就在这说好了,大家都来说,人气不就多起来了?交流不就加深了?

5、要鼓励各版主互相串门,高层们更要多到各版去,如果只死守“三分自留地”,那来的人气?

6、要发现人才,举荐人才,各版主大都是老网民,多年来在网上走南闯北,多多少少认识一些人,要尽量把本论坛介绍给他们,邀请他们来这里看看,是人才的可推荐给站长及高层去考察任用。

总之,版主要有牺牲精神,要耐得寂寞,要多评帖,多推精品,才能聚集人气。我的西南版不寂寞,我就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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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 02:54:23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固顶帖子的要求

一、总固顶的帖子,在一般情况限制在4个内;
二、区域固顶的帖子,在一般情况下限制在2个内;
三、栏目固顶的帖子,在一般情况下限制在6个内。
请各位版主和版主以上的管理员,请参照这个要求执行。

如果超过这个指标,请有关人员取消最下面固顶的帖子。
中国诗词文学论坛
2008年3月1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 2:55: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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